新闻中心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两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2011-09-0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1年8月28日5时10分,张家口市尚义县401县道三义店村北路段,一辆载有34人的依维柯车与前方顺行停在路右侧的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车发生追尾,造成18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初查原因是:一是雾天能见度低,依维柯车未保持安全车速,采取措施不当。二是依维柯车准载17人,实载34人,车辆严重超员,加重了事故后果。三是依维柯车原为北京号牌车,套用了本地车牌号,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四是半挂车在路边临时停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提示。五是肇事司机驾照准驾车型与实驾车型不符。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8月28日22时15分,张家口市万全县佳绿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制冷管道发生爆裂事故,致使液氨泄露,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及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张家口市一天之内发生两起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产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也暴露出张家口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得力、防范措施不严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和其他较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必须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深刻吸取张家口市两起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要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时刻记在心上,挂在嘴上,抓在手上。

二、必须立即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履行职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一是要对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全部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客运企业对营运车辆及驾驶人资格全部进行一次登记审核,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交通事故情况全部进行一次清理,对客运企业安装和有效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情况全部进行一次摸底检查。二是要对辖区内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管理档案。三是要对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完善的值班、检查、维护、奖惩和培训制度。四是针对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安排足够警力进行不间断执勤巡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酒后和疲劳驾驶、无证无牌行驶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整治,要做到有效减少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的违法行为;杜绝货运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和证照不全等车辆非法载人的违法行为;杜绝报废车、套牌车、无牌车上路行驶、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三、必须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以使用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尤其是使用液氨的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产改造;对改造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11]26号)和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冀安委办[2011]33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中毒窒息、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必须把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各类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等行业和领域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这些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职工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防范措施,排查事故隐患,杜绝违规行为,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必须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安全生产是动态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可间断。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及时治理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那些存在重大隐患且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责成其立即整改并跟踪督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隐患治理不到位不放手,不安全因素不消除不放手,未对相关企业实施处罚不放手。

六、必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必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那些履行职责不到位,玩忽职守,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更不能以罚款代替处分。对那些姑息养奸,不讲原则,不负责任,放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一一年九月一日

河北秦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85号港城创业基地2栋104室
电话:400-669-6987  E-Mail: zhongyu7917778@126.com 冀ICP备08007564号-1